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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

时间:2017年05月23日 作者:农林科技局 信息来源:农林科技局 点击: 【 字体:

各相关镇、农林科技局天保办、林业总场、中梁林场:

根据安康市林业局、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》(安林字〔2017〕8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,现将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17年市林业局、财政局下达我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6.7万亩,补偿资金804.47万元,其中:集体和个人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1.98万亩,按照每亩14.75元的标准下达补偿资金766.71万元(其中按照每亩1.75元的标准下达县级统筹公共管护费90.97万元,按照每亩13元的标准下达到户补偿资金675.74万元);国有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.72万亩,按照每亩8元的标准下达补偿资金37.76万元。(详见附表一)

二、为推进生态脱贫,结合实际,从县级统筹公共管护费中,捆绑5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,其余40.97万元用于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;集体和个人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到户资金严格按照每亩13元的标准兑现到户,兑现补偿资金675.74万元(详见附表二)。

三、各单位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认真组织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。按照相关规定和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,及时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足额兑付到有关单位和个人。

四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,要严格按照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[2016]196号)和省林业厅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农[2014]8号)有关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补偿渠道畅通,保障资金运行安全。

附表一:岚皋县2017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表

附表二: 岚皋县2017年度中央财政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8365356体育在线   岚皋县财政局  岚皋县扶贫开发局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5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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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lgnl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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